庆阳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对2018年县(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供销社:
2018年,全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供销社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双线”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县(区)供销社加快发展,根据《2018年县(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通知》要求,经市供销社综合考评,社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宁县供销社等四个单位“2018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授予环县供销社等四个单位“2018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
2019年,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县(区)供销社要进一步把握改革机遇,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全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县(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表彰奖励名单
附件:
2018年县(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表彰奖励名单
一等奖:
宁 县供销社
镇原县供销社
合水县供销社
华池县供销社
二等奖:
环 县供销社
庆城县供销社
正宁县供销社
西峰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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