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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庆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庆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和甘肃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部门)文件”栏目集中发布。要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规范文本格式,优化下载功能,便于查阅。鼓励围绕公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各县(区)、各部门在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年底前建立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推动规划更好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在2021年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分类展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并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系统梳理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庆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归集整理各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部门)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提升依申请办理答复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作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台账,进一步明确申请日期、公开事项、办理单位及答复结果等信息。相关办理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围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市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权威发布疫情通报,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七)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等信息,统筹义务教育学生划片、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将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作为教育信息公开的重点。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重点做好“黑白名单”公开、收费项目收费课时公开、机构年检结果公开,在各级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专题集中公开栏目,分类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以此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推送,将政府出台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九)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积极梳理相关公开信息内容,于2022年6月底前优化完善“乡村振兴”专题栏目设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

(十)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件为民办实事内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发布,及时公开进展情况。持续化解“登记难”问题,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市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的工作机制;强化停车信息公开,优化停车场(库)点位、泊位信息查询功能,及时发布市区新增停车位信息;做好城区饮水提质工程相关信息公开,实现高质量安全供水;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参照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信息公开规定,指导我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10月底前梳理完成《庆阳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列出公开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按要求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完善相应领域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并在各级住建系统网站进行公示。2022年年底前建立相应专题集中公开栏目,分类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信息、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信息、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三、围绕加强基层公开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所属乡镇(街道办)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

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三)做好重点领域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各部门要加强协同指导,出台本系统全领域基本目录,重点做好市、县(区)两级事权区分衔接,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完成所属各乡镇(街办)、各部门重点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四)优化政务公开专区,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工作,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以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并张贴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标识。村级便民服务点可结合实际进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政务公开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对疫情防控、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责任单位: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管理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乡镇、街办便民服务中心)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

(十五)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提高市场透明度,并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维护监管好“信用中国(甘肃庆阳)”网站,归集整合各县(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积极探索相关信息公开方式,于2022年年底前与“信用中国(甘肃庆阳)”网站连接建立“信用庆阳”专题栏目,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抽查检查、行政奖励、信用约束和惩戒、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司法公示、行政仲裁等信息进行梳理归集、集中分类公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十六)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梳理、智能推送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要进一步拓展“不来即享”政策推送平台功能,精准推送涉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并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和内容解读,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地应开展税费政策咨询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七)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大民生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以更加有效、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五、围绕提高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深化政务公开

(十八)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解读产品,让企业和市场主体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各级政府“12345”热线要与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建立共建、共用、共享机制,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十)加大决策公众参与。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引入企业代表和专家事前评估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围绕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二十一)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推进省级部门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2022年底前,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十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平台规范报备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提高信息发布原创比例,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用好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十三)做好政府公报。完善省市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拓展省市两级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和数字化利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七、围绕强化培训考核监督深化政务公开

(二十四)加强工作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及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业务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强化考核、评估和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庆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拟定中),健全各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今后,除省级第三方评估外,市级及以下地方政府不再单独开展评估。

(二十六)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开水平和服务意识。尽快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县(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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