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供销动态>详细内容

学《条例》 转作风 树形象 ——宁县供销联社“固定党日”活动扎实开展

来源:庆阳市供销社 2019.06.14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为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6月10日上午,宁县供销联社党支部严格按照“3+X”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固定党日”活动。

活动中,党组书记杨立峰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现场交纳了党费,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最后,党组书记杨立峰同志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推进县社各项重点工作的前提,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一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有着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把学习《条例》作为自身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思想的再次升华。二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改进工作作风。全体党员要坚持学原文、抓关键,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和供销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切实加强《条例》的执行度,树立供销干部良好形象。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条例》的要求作为日常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服务“三农”中加强自身理念、作风和能力的提升,在供销综合改革的实干中升华自己的人生价值,树立供销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