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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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联社《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是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不断壮大全市供销合作社服务实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推进培育壮大工程的重要意义,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基层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和发挥社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社数量质量和社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全系统基层社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发展基层社8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民社员超过8320人(户);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63个,建成农民合作社联合社7个;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8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12.6万亩,建成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7个、庄稼医院15个;发展连锁经营网点36个,规模服务优势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广泛推广,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市场运作更有效。各级联合社治理效能更加高效,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培育壮大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基本建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二、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一)加快基层社提质扩面。通过项目扶持、合作开发、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改造等多种途径,努力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采取县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8个。按照“农民社员主体、自主经营实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的要求,创建6个标杆基层社,示范引导基层社提质增效。在乡镇基层社服务薄弱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组建村级基层社,广泛吸纳农民、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经营设施等出资入社,密切与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多赢局面。
(二)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立足产业发展、产品销售等实际需要,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个。积极领办创办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农民范围广的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鼓励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按照《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直接出资入股创办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加强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项目申报、资金互助、业务培训等服务。
(三)着力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分别打造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村庄规划调整为契机,优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布局,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居搬迁拆并、贫困村异地搬迁等实际,采取盘活资产改造和整合利用村居设施等方式新建18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筑牢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服务业态,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积极拓展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三、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提升为农服务实力
(一)探索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因地制宜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不同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学习和借鉴甘州区、临洮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经验。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优势,与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深化业务协同,共同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通过领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整合成员农民合作社、金融机构等服务资源,为成员合作社及农民社员提供综合服务。在有条件的县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构建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合作新机制,汇聚各方服务资源,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和服务方式,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综合服务。
(二)深入开展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整合系统内外涉农服务资源打造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惠农服务网络。做实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提高县域服务统筹运营能力。依托基层社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站、产地收集市场等专业化服务设施,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与村“两委”合作,充分利用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的设施,新建改造一批设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服务站点。
(三)深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土地托管中心,采取创办、联办、加盟等方式培育农业托管服务企业,发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打造现代农业服务骨干力量。大力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托管服务方式,提供耕、种、管、收、贮、加、销等系列化服务,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
(四)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和使用,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加大有机肥、水溶肥、高含量复合肥和高效低残留农药供应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供应比例,构筑“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和商标注册,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打响“放心供销”服务品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创建“美丽供销”环保服务品牌。
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
(一)不断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各级联合社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建促社建,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开展“三会”制度建设推进行动,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具有健全“三会”制度的乡级社达到55个。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组织体系和生产流通优势,构建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承担社会责任。县(区)社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全面预算、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探索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二)切实提高社有企业支撑能力。聚焦为农服务主业,在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发展一批行业龙头和区域龙头企业。加大上下级社有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力度,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为农服务优势领域和骨干企业集中。全系统培育1个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8个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社有企业,打造一批企业集团。加快社有企业业态创新,开展项目共建,加大信息互联,增强应对市场的灵敏性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经营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
(三)积极推进涉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各县区社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落实配套政策,积极承接涉农服务项目,承担相关服务职责或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对接,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城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网点建设,打通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市民餐桌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城乡供销合作社优势互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工程的组织实施。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市社要落实全市工程实施的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各县(区)社要落实培育壮大基层组织体系第一责任,用好基层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基层社共建项目、共享网络、共谋发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各级联合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提取社有资本收益,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寻求社会支持,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供销合作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资金和信贷支持,承接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
(三)分步有序推进。各县(区)供销社于2020年9月中旬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时序进度,推动培育壮大工程及时启动,县(区)社实施方案上报市社备案。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集中组织实施,市社将通过交流检查等方式总结各县区经验做法,推动培育壮大工程深入实施。2022年下半年,自下而上进行评估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整改,对有关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四)加强宣传指导。市社将培育壮大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将县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综合业绩考核,加强督查指导,各县(区)供销社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2020-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庆阳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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