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科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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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合作社:
根据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做好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社将于2018年1季度召开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现就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分配我市代表名额共17名。其中:联合社代表名额9名,社员代表5名,职工代表3名。(具体名额见附表)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履行代表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和熟悉供销合作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有较强的议事、建言能力。
3、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制原则,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在为农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4、能密切联系广大社员和群众,代表社员和农民群众利益诉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供销社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
推选代表为乡科级及其他国家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选代表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代表登记表》(一式四份)《代表名册》(附电子版)请于2018年1月23日前上报市供销社人教科。
附件:
1.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庆阳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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